:消费者购买冰箱(含冰柜、冰吧)、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含笔记本电脑,不含平板电脑、组装机)、热水器(含电热水器、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电磁灶)、吸油烟机、微波炉(含嵌入式)、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饮水机、净饮机、空气净化器、投影仪、蒸烤箱(含嵌入式)、智能扫(拖)地机器人(含擦窗机器人、手持拖地机)等18类产品。
4、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1、厨卫改造类:饮水机、蒸烤箱(含嵌入式)、料理机、空气炸锅、破壁机、垃圾处理器、马桶(含智能马桶)、浴缸、淋浴器(含花洒)、浴霸(含风暖机)、浴柜(套)、电压力锅、电磁炉(电陶炉)、热水壶(养生壶、煎药壶)、多功能锅(电炖锅)、电饼铛、电烧烤炉、三明治机(早餐机)、厨师机(和面机、面包机、面条机)、厨卫吊顶、炒菜机器人、切菜机、酸奶机/冰淇淋机、果蔬清洗机、刀筷砧板消毒机等25小类。
2、旧房翻新类:床(套,含床头柜)、床垫(含智能床垫)、沙发(套)、桌椅(套/张)、茶几(套)、橱柜(套)、衣柜(套)、灯具(套/件)、门(套)、窗(套)、瓷砖(户)、地板(户)、沐浴房(间)、水龙头、电视柜(个)、书柜(个)、暖气片(户)、新风系统、壁挂管线、智能家居类:
扫(拖)地机器人(含吸尘器)、智能洗(拖)地机、智能锁、智能窗帘、智能音箱、智能家用监控、智能床、智能晾衣架、擦窗机器人、智能按摩椅、蒸汽清洁机、除螨仪、电吹风、足浴盆、足疗机、挂烫机(熨斗)等16小类。4、适老家居类:
电暖器(含暖风机)、呼吸机、雾化器、制氧机、护理床、紧急呼叫器、血糖仪、血压计、睡眠仪、轮椅(含电动轮椅)等10小类。
:发放按商品的价值15%,每个消费者限补6件(套),最高抵减2000元的折扣券,购买家居支付环节直接抵扣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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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时,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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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人消费者。2. 在重庆市辖区内的电瓶车销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电瓶车销售企业),交售了用于报废的老旧电瓶车(含超标电瓶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瓶车新车的。
3. 交售旧车的时间以电瓶车销售企业出具的电瓶车回收证明时间为准,购买电瓶车新车的时间以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除外)开具时间为准,以上时间均需在补贴适用时间之内。
4. 交售旧车的个人消费者,须与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为同一人。购买的电瓶车新车须在补贴适用时间内按规定在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完善注册登记手续。
5. 对购买不符合GB 42295—2022《电瓶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电瓶车、装配充电器不符合GB 42296—2022《电瓶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瓶车、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符合GB 43854—2024《电瓶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电瓶车,以及2025年9月1日后购买不符合《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的电瓶车,不予享受补贴。
6. 对在2024年8月20日至2025年1月23日期间取得旧电瓶车《回收证明》、新购电瓶车或两轮电动摩托车(含两轮电动轻便摩托车)发票,且在2025年2月28日及以前取得新购车上户手续证明材料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政策支持范围,执行2024年补贴标准,但计入2025年享受补贴次数。逾期未取得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不给予补贴。申报材料按照《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优化调整实施2024年电瓶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4〕333号)和《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逐步优化调整2024年电瓶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4〕361号)要求提交。
: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按照申报补贴材料有关要求和固定申报渠道主动予以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每个消费者给予500元定额资金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银行借记卡上。
2.补贴适用时间内,在全国范围内报废注销了2025年1月8日及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合乎条件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指在2012年6月30日及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及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工业与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3.在补贴适用时间内按规定在全国范围内依法履行新购车纳税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
6.每位个人消费的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其中的一项,如申报了两项的则以先审核通过的补贴政策类型为准。
7.做好跨年度政策衔接,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4类证明,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但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要求。逾期未全部取得上述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不给予补贴。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按照电报补贴材料的有关要求和固定申报渠道主动予以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对报废上述合乎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
,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5万元/辆,对报废新能源车购买燃油车的,不给予补贴。
1.个人消费者。2.补贴适用时间内,在全国范围内售卖转让了2025年1月8日及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新车。
3.在补贴适用时间内按规定在全国范围内依法履行新购车纳税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
6.每位个人消费的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其中的一项,如申报了两项的则以先审核通过的补贴政策类型为准。
度接续政策衔接,对在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车转让后《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车《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等4类证明,且在2025年2月28日及以前全部取得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执行2024年重庆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但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逾期未全部取得上述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不给予补贴。对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8日期间全部取得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车转让后《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车《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等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执行2024年重庆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但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补贴材料的有关要求和固定申报渠道主动予以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5万元/辆,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3万元/辆。
微信公众号,在聊天对话框内回复【电动车补贴】/【汽车报废】/【汽车置换】即可获取对应补贴申请详细攻略以及补贴领取入口等信息。
“消费品以旧换新”专区,就可以在专区一键了解“以旧换新”政策,选择对应补贴申请通道进行“以旧换新”!
1.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我市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且仍在参保的小微企业。2.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实现以下灵活就业,并在重庆市以个人身份连续缴纳1年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且仍在参保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③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除外);
1万元/人/年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时间为1年,同一人只能享受一次。2.对实现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后,及时办理就业登记,在连续参保满1年后,向企业注册地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填报申请表和花名册。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就业地(网络配送员和网约车驾驶员在参保地任一街镇)办理就业登记和补贴备案登记,连续就业并参保1年后,向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1次补贴;再次连续就业并参保1年后,按照上述程序再申请1次补贴,每次申请时均需填报申请表。2.审核
。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渝悦·就业”应用比对就业失业登记、参保等信息,审核申请资料。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灵活就业人员申报补贴备案登记起,通过走访调查等方式,及时核实申请人就业情况。合乎条件的,报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
。高校毕业生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直补快办”模式经办执行。2、高校毕业生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格认定以新参保首月或最近一次新续保首月的时间为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格认定以最近一次就业登记的时间为准。
。申报时间以“渝悦·就业”应用的受理时间为准。4、高校毕业生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与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期限分别计算。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期限合并计算,且不能同时享受。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规定的灵活就业类型之间变换就业类型,不影响补贴资格
2024年6月1日及之后被认定为符合本文件政策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已享受超过1年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或2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不再享受同种就业类型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已享受不足1年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或不足2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在满足本文件政策条件后,可按月享受至补贴期满。其中,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833元/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500元/月。
1.新招用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不受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限制)。2.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现下列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员:
(1)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
(3)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营业执照人员除外)。
1.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补贴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确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含大额医疗保险)中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进行补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承担。
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养老保险补贴按照补贴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2/3计算,医疗保险补贴按照补贴年度我市最低档缴费的2/3计算。
3.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3.用人单位首次申报审核通过后,在后续政策享受期内由系统大数据比对是不是满足补贴条件,企业可每季度登录“渝职聘”平台确认补贴及银行账户等信息,不再重复提交申报材料。
5.就业困难人员失业登记后到此前同一用人单位再次就业的,用人单位不享受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8.2024年6月1日前就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按原规定界定政策享受条件。补贴月度在2024年6月前(不含6月)的,补贴标准按原规定执行,补贴月度在2024年6月后的,按本文件执行。
在我市行政范围内实现以下灵活就业,并在我市以个人身份连续缴纳1年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且仍在参保的登记失业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3)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除外);
:想要了解重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以及失业登记办理有关信息的,可以在【重庆本地宝】微信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回复【灵活就业】/【失业】即可获取。
:6000元/人,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且与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不重复享受。
2.审核。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渝悦·就业”应用比对就业失业登记、参保等信息,审核申请资料。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灵活就业人员申报补贴备案登记起,通过走访调查等方式,及时核实申请人就业情况。合乎条件的,报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
3.公示。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拟享受补贴的申请个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情况在本级政府门户网或人力社保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合乎条件的申请个人资料送财政部门确认。
5.划拨。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每季度首月底前将上季度送达确认的补贴划入申请个人账户,并将经费划拨情况反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规定的灵活就业类型之间变换就业类型,不影响补贴资格。
4.一次性灵活就业补贴应当在符合补贴条件后的半年内做申报。申报时间以“渝悦·就业”应用的受理时间为准。
5.已享受1年及以下时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毕业生,在合乎条件的情况下,能够轻松的享受本政策;超过1年时间的,不再享受本政策。
2.审核。申请人实际就业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电话了解、实地走访等方式,审核申请人实际在做的工作岗位。合乎条件的,报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审。
3.公示。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拟享受补贴的个人隐私信息、所在企业及岗位、补贴金额等情况在“渝职聘”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合乎条件的申请个人资料送财政部门确认。
5.划拨。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每季度首月底前将上季度送达确认的补贴划入申请个人账户,并将经费划拨情况反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1.紧缺岗位就业补贴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随申请随审核随办理。
或最近一次新续保首月的时间为准。补贴应当在合乎条件后的半年内做申报。3.紧缺岗位通过“渝职聘”平台